馆陶县地处河北省东南部,以卫运河为界与山东省冠县、临清市毗邻。隶属于历史文化名城邯郸。全县辖4镇4乡277个行政村,总面积456.3平方公里,实有耕地面积44.6万亩,总人口29.3万人,其中农业人口27万人。近年来,先后获得“中国民间艺术之乡”、“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县”、“全国计划生育先进县”、“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县”、“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示范县”等30余项国家、省级荣誉。
馆陶县始建于西汉初年,已有2200多年的建历史。因其城西北七里有陶丘,赵置驿馆于其侧,故名馆陶。春秋时期,馆陶是晋国的冠氏邑。馆陶县有尧唐之遗风、儒家教育之余泽,先后有汉文帝刘恒、汉宣帝刘询、东汉光武帝刘秀和唐高祖李渊四个帝王的女儿被封为“馆陶公主”,有三国魏文帝、晋庄王和明鲁庄王三个帝王的儿子被封为“馆陶王”。馆陶县人杰地灵,造就了盛唐名相魏徵、抗日民族英雄范筑先等一代又一代贤士哲人。
馆陶合同之债的形成有哪些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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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要账公司:合同之债的形成有哪些?
一、合同之债是什么
合同之债是指因订立合同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。在所有的债权债务关系中,合同之债是最重要的组成部分。
二、合同之债的特点
第一、它是由双方当事人的法律行为引起的。
第二、它由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。由于双方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但利益相互对立,因而合同之债的发生须经双方协商自由表示其意思达于一致,一方以欺诈、胁迫等手段或乘人之危,使对方当事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无效,不能发生合同之债。
第三、合同之债中的债权债务相互对应。
第四、合同之债具有任意性,即合同之债的产生、形式、内容等合同法上的规定,多属于任意性规范,由合同双方当事人自由约定,而当事人的自由约定。
三、合同之债的有效依据
1、合同之债须以有效合同为依据。合同作为双方法律行为,当然须符合我国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应具备的条件,即行为人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、意识表示真实、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;同时,民法典第规定了民事行为无效的7种情形;还规定了可撤销或变更的两种情形。
2、无效经济合同的四种情形,即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、采取欺诈、胁迫等手段所签订的合同,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或者自己代理、双方代理的、违反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经济合同无效。 以上就是关于合同之债是什么的相关介绍,签订合同是为了保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,双方当事人在签订的时候要仔细的阅读清楚,写清楚具体的信息,避免日后发生纠纷,对此如果大家有不明白的,可以咨询一下本讨债公司的调查员。